鹭姐普法中风后遗症患者在接受颈椎手术
为加强姐妹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鹭岛姐姐开设“鹭姐普法”专栏,普及法律知识。您遇到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和我们咨询噢。
医院安排中风后遗症患者接受颈椎手术,
患者在术后病逝。
鹭岛姐姐为大家还原诊疗经过
患者白女士,老年人,于某年2月初以“双侧肢体乏力半年余,加重伴头晕”为主诉,医院心脏科病房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中医诊断:眩晕病气阴两虚夹痰瘀;西医诊断颈椎间盘突出、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高血压性心脏病。
2月中旬医院骨科会诊后考虑患者患有脊髓型颈椎病。同日,患者从心脏科转入骨科继续接受治疗。
3月15日骨科在全麻下为患者实施颈前路C5椎体次全切减压+钛网植骨+钢板内固定术。在该次手术后,为加强监测治疗,骨科将患者转入ICU病房。
3月19日10:00ICU病房认为患者病情已趋稳定,将患者转回骨科病房。骨科在接收患者后,给予患者心电血氧监护、鼻导管吸氧、肠内营养支持等处置。但当天18:00,骨科又以患者痰多粘稠、无力咳出、心率快为由,将患者转回ICU病房。
自3月19日傍晚转回ICU病房后患者陆续出现口鼻腔分泌物多、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等症状,医院先后为患者实施气管切开术、胃造瘘术、膀胱造瘘术,并给予抗感染、营养支持等治疗。但患者病情持续恶化,医院告知家属患者随时有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
6月中旬在ICU病房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抢救仍无法阻止病情恶化的情况下,患方家属只得携患者返回家中。
7月下旬患者在家中病逝。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刘娟律师团队
接受患方委托后开展的工作
1、指导患方复印并封存病历。
2、本团队的法学、医学和鉴定三方面的专家认真分析病历资料,向患方详细了解诊疗细节。
经过分析,专家发现,部分病历资料存在被篡改的情形。
3、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初步分析意见。本团队认为,医院在诊疗中存在过失,而这些过失与患者的病逝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启动诉讼程序,向医院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在诉讼质证环节,本团队的律师先针对虚假病历问题提出详细的质证意见及处置建议。然后在法院主持下,根据本案案情审慎选择司法鉴定机构。
6、在司法鉴定环节,医院的过失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阐述:
(1)医院存在篡改病历的行为,病历中的手术记录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体温单等均被篡改。
(2)医院向患者隐瞒了“中风后遗症”这一病情,并误导患者接受颈椎手术,该行为侵犯了患者的知情选择权。
(3)医院在颈椎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损伤了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最终导致患者离世。
7、司法鉴定会结束后,律师再次与鉴定机构沟通,进一步从医学角度就案件进行探讨并阐述患方意见。
处理结果
医院存在过错,医院的过错与患者病逝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于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医院亦表示认可和接受。
最后,本案在法院主持下,医患双方以鉴定结论为依据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如期向患方支付赔偿款项20余万元。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hbshuangle.com/hyqf/3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