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脑卒中后遗症患者实施康复关爱救助的
石油社区各位居民:根据市残联《关于印发〈宝鸡市残疾预防贫困脑卒中后遗症者康复关爱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市残联发〔〕56号]文件精神,现将对因新发生脑卒中而导致肢体功能障碍的贫困患者进行关爱救助。该救助项目有关事项如下:一、救助对象及条件1、具有金台区户籍,因新发生脑卒中而导致肢体障碍的贫困患者;2、诊断明确,有康复意愿、精神状况稳定,没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经医疗机构专业康复医师评估具有较大康复潜力和价值;3、本人及其监护人配合,愿意接受评估及康复指导,能够按要求进行康复训练并配合专业人员开展工作。二、救助时间年8月22日至年12月31日三、救助方式在项目救助期内,经患者自愿接受救助与专家医疗康复评估意见相结合的原则,对有康复潜力的患者采取随治疗随救助。四、救助原则因新发生脑卒中疾病而导致肢体功能障碍的贫困患者,在完成急性期治疗后的最佳有效康复期内,市残联康复关爱工程为患者实施康复训练救助补贴。五、救助机构宝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号凯旋城4号楼底商3层)—六、救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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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患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评估意见等相关资料到宝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申请办理。
石油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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