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规马上要调整抓住上车好机会
针对最新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以下将主要从理赔角度,仅对新旧定义本身进行解析与对比,本文不涉及到使用范围、原则等其他部分。
最近保险市场有很多大动静,很多变化都和我们息息相关,尤其是准备买保险的朋友,更有必要了解一下。重疾新定义
6月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公布了《重疾定义使用规范》意见征求第二稿(下面简称《新定义》),开始征求意见。
重疾险对我们中青年人来说,是非常值得配置的一个险种,因为它能为我们解决的问题是:得大病不能工作,收入怎么办?
但是考虑到人们对疾病的认识不断加深和治疗手段的进步等因素,因此保险的规定也需要与时俱进。
这次《新定义》,就是针对重疾险的理赔条件,进行重新定义。
也就是说,
有一些情况,目前的产品是赔的,但《新定义》实施后,新出的产品可能就不赔了,或者赔付比例有变化;
还有一些情况,则是目前不赔的,而《新定义》实施后可能会赔。
所以说,这个调整很重要,关系到以后买的重疾险会怎么赔。
螺丝钉把大家最关心的一些问题,在这里介绍一下。
▼问:在《新定义》实行后,对买保险具体有什么影响?螺丝钉整理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整体来说,对我们有利有弊。(点击图片,放大查看)如果看不懂上面表格里的内容,也没关系,可以直接看下面几个问题,就了解可以如何操作了。▼问:《新定义》开始实施后,原来买的重疾险会有影响么?《新定义》有可能今年内就实施,正式实施之后,现有重疾险产品将会陆续下架,更新为符合《新定义》的产品。不过,在重疾《新定义》实施之前买到的重疾险,不会受影响,合同里怎么约定的就怎么赔。所以,已经买了重疾险的朋友们,不用担心。▼问:想买重疾险,是买现在的「老产品」,还是等「新产品」?保险是防范风险用的,越早买,越容易买,价格也越便宜,也能越早享受保障。(1)早买早安心在《新定义》实施之前买重疾险,甲状腺癌都按重疾赔,将来大部分不严重的甲状腺癌都会按轻症赔了。并且目前针对中/轻症的赔付比例也是比较高的。所以,从整体看,现在买至少是不吃亏的。如果手里连30万重疾保额都还没有的朋友,建议现在就选个产品,至少有个基本保障在,也能规避《新定义》的不利影响。(2)怕错过未来的「好产品」,也可以分批买到时候,如果有很好的新产品,可以再加保,获得更全面的保障。配置保险不是一锤子买卖,也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并且重疾险是给付型的保险,几份保险都是可以叠加赔付的,后续觉得保额不够了,都可以再次购买,作为补充。具体变化情况A.恶性肿瘤组
1.恶性肿瘤——重度(理赔条件更加严格)
29.恶性肿瘤——轻度(新增轻症)
B.心血管相关疾病组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5.冠状动脉搭桥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16.心脏瓣膜手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理赔条件更加严格)
25.主动脉手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30.较轻急性心肌梗死(新增轻症)
C.神经系统相关疾病组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12.深度昏迷(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5.瘫痪(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18.严重脑损伤(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23.语言能力丧失(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31.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新增轻症)
D.器官移植与免疫系统疾病组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6.严重慢性肾衰竭(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0.严重慢性肝衰竭(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新增重疾)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新增重疾)
27.严重克罗恩病(新增重疾)
E.肢体残缺与侵入感染性疾病组
7.多个肢体缺失(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3.双耳失聪(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4.双目失明(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20.严重III度烧伤(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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