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兰台

()鄂破1号

本院根据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申请于年3月29日裁定受理兰台(湖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为兰台(湖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兰台(湖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7月23日前,向兰台(湖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

转载请注明:http://www.hbshuangle.com/zlxg/783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